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7%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909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48.78%,森林蓄积量达到6860万立方米。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2%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1288万千瓦;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8.78%,森林蓄积量保持在6860万立方米以上,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12.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围绕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打造城际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多种方式立体换乘、一体衔接的机场综合交通体系,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逐步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推进大宗货物中长距离“公转铁、公转水”,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加强便捷换乘体系建设,加快旅客联程联运。加快发展绿色物流,加强货源组织和运力调配,提高运输效率。积极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全面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南宁样板”。鼓励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提升供需精准匹配度,减少运输空驶率、空载率。推行公路工程标准化建设,深化绿色公路建设。
13.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加快LNG燃料动力船舶推广,发展绿色环保内河航运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市,打造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打造新能源汽车品牌,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龙头企业。引导和督促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环卫作业车辆、专用车辆实现新能源化替换,加快发展新能源网约车。加大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加快道路货运车辆装备升级改造,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占比。持续推进港口岸电建设,规范港口岸电设施运行与维护,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推动客运枢纽等交通运输服务场站建设充电桩、充换电站、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加快推进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 14.积极引导低碳出行。持续巩固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成果。提高轨道、公共交通等站点慢行接驳交通建设水平,连通城市公共空间。提高大运量轨道交通线网覆盖率,统筹推进中低运量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发展定制公交、网约公交、社区公交、高峰通勤班车、共享单车等多层次公交服务模式。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持续推进绿色出行示范市创建,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15.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环湖、沿江、绕山、穿城绿廊建设,构建郊野—城区—社区三级绿道网络,建设覆盖中心城区的无障碍城市慢行系统。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开展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持续提升“中国绿城”品质,构建全域生态水网,保护湿地、湖泊生态系统,巩固提升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成果,建设特色鲜明的城市滨水空间。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打造展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新窗口。加快城镇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建设低碳健康社区。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清除农村黑臭水体,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6.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落实国家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促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城镇既有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建设行动,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积极落实建筑领域低碳发展绩效评估机制,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加快推进绿色建材研发、生产、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建材行业绿色转型升级。鼓励采购及使用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材,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墙体材料。 17.加快优化建筑用能。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推动医院、宾馆、酒店,新建厂房、公共建筑、商品房开发项目积极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微电网、智慧楼宇、光储充一体化等融合发展,鼓励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提升可再生能源用能比例。因地制宜推行地源热泵、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制冷),推广蓄冷技术应用。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
18.强化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聚焦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重点领域,鼓励低碳零碳负碳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和节约高效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友好型建筑材料、建造和运维减碳监测等技术攻关及成果应用。围绕节能降碳和新能源等领域积极培育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区域性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生态系统碳汇等相关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专家库。实施南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等,聚焦南宁市重点产业引进、培养低碳技术、绿色能源、循环经济、绿色金融等高端人才。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融入高等教育学科建设,鼓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等高等学校申报相关学科专业。 19.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推动零碳电力技术创新,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化储能、先进输配电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用。在钢铁、煤电、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推广园区能源阶梯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
在市委的领导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科学合理制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牵头实施标志性重大项目,落实重点工作领域单位、实施单位、监督推进单位名单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以上率下、领衔示范、点面结合推进工作。全市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组织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定期调度落实进展,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问题,强化成果共享应用。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工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领域降碳。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其他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严格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奖励,对责任不明确、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实行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级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中设置有关课程进行学习,同时引导广大干部在开展全员网络学习中注重在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学习相关课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政绩观,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统筹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营造绿色低碳、勤俭节约的社会氛围,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碳达峰、碳中和行动。